陕西省咸阳市局交警支队通报,4月1日5时36分许,脱某某驾驶陕A2J88R号小型普通客车沿福银高速西安方向行驶至1764公里+450米处,车辆右前侧与前方同向同车道张某某驾驶的豫A0769G/豫A6N39挂号重型半挂货车左后侧碰撞,导致陕A2J88R号小型普通客车起火燃烧园林景观 。该共造成五人死亡、三人受伤、两车受损。初查原因系脱某某涉嫌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,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,遇危险情况时采取措施不及,导致所驾车辆碰撞起火燃烧,张某某涉嫌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超过限速低速行驶。目前,受伤人员正在救治中,相关检验鉴定和调查取证工作正在进行中。
咸阳交警温馨提示:驾驶车辆时要保持高度注意力集中,保持安全车距,严格按照道路限速标准行驶,不得有使用移动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,不得超速行驶,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行驶时,不得低于最低限速行驶园林景观 。
(来源:陕西省咸阳市局交警支队)